今年10月份,其在原本村的坑上面建房。在其建房门前原有一水沟,宽约60cm,长约2,5m。本人在那堆放砖,瓷板,垃吸桶已有二十多年。现将其侵占填 平做门坪,建水池。其天盖滴水超过本人房前路面25cm左右。这严重地侵犯了本人的合法权益。也妨害了几个村村民的日常生活。此一路是本人独资的。以上经 村委会多次现场阻止无效。望上给予调查.核实。还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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