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壹江南二期交楼在即,开发商霸王条款,除要求业主不签订内容不公平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外,竟敢在协议中收取全梅州最高的物业费,即3元/平方米(前期 实收2元/平方米,暂定2018年5月前不予调整)。请问,是谁给壹江南物业公司的胆子,敢收全梅州最高的3元/平方米的物业费?壹江南物业的收费根据是 哪个部门批准的?请迅速调查处理,如果物价主管部门,不作为,将直接向中央纪委、监察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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