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大埔县政府:
您好!做为您的子民感觉不公,您给您子民的回答也是很不负责,我做为当事人的儿子,在2003年爷爷因身体不好,民事不便,父亲也是一名不识几字的人。征收的补助让游子不明的有以下几个疑问:
1. 如果按您的回答:当时政策征收住房而置换土地政策,而没有补偿,人民何以居住?原本能居住的却补回一块空地是这样吗?“您会愿意吗”?(但我们什么也没有)
2. 被征房屋的是否就没有了青苗补助?“所在村的被征户有8户,为何只有余相成(我爷爷)的青苗补助项,而我爷爷被编进了其它村。与其余人都不是本村的???
3. 如果您的房子居住在危坡边,而没有护拦。您会愿意吗?如果您说我们收了3300元,您有没跟有民事能力的户主沟通呢?发生问题谁能承担?
4. 如果当时政府不担心塌方为何征收我们的杂间?留置换地?难道这是安慰吗?还是随口说说? 征收杂间与边坡费用3300元,让我们去做防护,这是何
种理由?是我们做的吗?这款够吗?您所附的图片是正面护坡与路的护坡,高1.2米,长6米。当时都要上万元,而侧边最高处却没有护。而3300元还包含了
边坡.杂间等费用,让我们处理侧边的边坡防护?合理吗?工程大的给人民处理,您这是当政吗?您让我们怎么解决?其次:听父亲的陈诉签名还不能给他老人家看
文件,欺负老人对党的信任!!!
5. 据我们了解为何当时置换地有8块,而拆迁的也只有七户,其中一间占领了两户,也就是当时的村干部。这也是政策吗?
6. 住房地征收所在的青苗,按当时政策是否就只有青苗补助,而土地就没有了?亲爱的大埔县领导,我们是移民户,不是第一次征收,2003年前都有,为何之后会没有?何况那是离房一米的平地,怎么又成了林业地?是否多了几棵青苗???
7. 我不知当地政府是如何处事的,在2015年我回家乡,询当地政府他们也只给我们看了青苗的补助款,没有任何的土地补偿款!唯有边坡的3300元含
杂间的征收费。还是2005年当时我父亲申请的。您现还要我问他们,他们也只能回答:(不是当事人,其它户不关你事,你们告到中央也不关他事!)叫我们怎
么找当地政府?我们支持你们的工作,你们就不能为你的子民想想吗?现在的青溪镇政府只会用推脱,不理,不是他们造成的态度。我希望现在的县政府能为我们主
持公道,排忧解难。我只想你们做到你们应该做的,让我们能长久在此安全居住。
8 现当地政府还要求我本人回去处理,为何当时不让我回去?上次回去却一问三不知,图片我无法附上,您看是否要等到发生问题后处理,希望您能为在此居住的子民想想。如果给您带来烦恼,或您不便受理,我只能申请上一级。我们这样做也是你们政府之前欺骗在先!!!
9. 感谢您抽时间看完,期待解决,相信您是位负责的领导。
您的子民:余绍昌
电话:13652666752
2016-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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