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您们好!能否过请问市城乡规划局,在江南丽都西路为什么“电力新村”小区可以将路拿来做小区门楼,这个门楼已经建好使用近10年了。里面的道路 给电厂宿舍用作小区停车使用,很明显是一条十字道路,南为:富都路;北为:现在被霸用的“电力新村”;东、西为:丽都西路。道路是人民百姓的道路,不是规 划局可以拿来做人情的,强烈抗议市规划局违法行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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