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底,梅州市大埔湖寮区水利所派人到莒村就建设溪堤的问题进行谈话,沿溪边一带果树要征收,这个建设可以理解,并且让出土地征收,一棵柚子树
口头通知一棵赔偿300元,水利所盘点完果树转身离去,但是一会水利局邱所长又返回来了,看到果树后面的猪场,突然来一句猪场也要一起征收,并且没有赔
偿,试问这土地是否征收,是不是就是邱所长想拆就拆一句话?并且是无偿的拆,这片地虽是开荒地,但是已经开荒了20年,猪场也是在2005年期间就建设
了,建好一直使用到现在还仍在使用,且猪场的地方已经离溪边也是比较远的,这个地方是否属于是国家所有的土地,并无文件说明,就算是要让出猪场的地方,那
是否需要赔偿搬迁费呢?2015年10月初村里的陈村长也是跟邱所长的口吻一致,猪场要拆并且是无赔偿的,之前村长的态度并非这样,现在怎么是陈村长跟邱
所长口吻一致,就给一句话,无补偿就是明令拆除!敢问警察抓人也要搜捕令,难道现如今的社会也是官欺民,口头一句话就可以,那区区一个水利局所长权利不比
以前皇权小啊!可怜的百姓生活艰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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