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疾控中心自2000年搬到现在的办公楼后,虽然领着八成的工资,但老领导体谅职工的疾苦,把原来的办公楼低价(每平方0.8元)出租给我们这些买不
起房的职工住,本来住的好好的,可是自从常务副县长温浩泉的哥哥温泉上任后,仗着哥哥是常务副县长,无人管的着,天不怕地不怕,不管职工的苦衷,不听职工
的良言,硬是把租费提高到3元每平方,有些超出规定部分的还要5元租费,收到这些租费后,既没有对房子进行装修或改造也没有进行管理。我看到有些商户的租
金才5元每平方,而疾控中心的烂旧破、用来居住的房子也要3至5元每平方,在我看来,这么高的租金已是商业行为,我想问一下:我们交了这么高的租金,是否
要开具发票给我们租户?收租方是否要交税?作为一个单位,从我们的工资中扣去又不开发票,是装进私人腰包还是随意挥霍了(希望县纪委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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