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到县社保局办理退休,我本人是56年出生的,调出的档案上的出生日期有56年和57年,社保局工作人员让我回派出所找88年以前的户口本,但派出 所说88年以前的户口本已经丢失了找不到了,我想请问这种情况如何证明自己是56年出生的?我的结婚证工作证上所有的证件都可以证明是56年出生的,再 者,户口本不是不可以销毁的吗?为什么相关派出所给出这样的回答,是在敷衍老百姓吗?工作了几十年,到退休时却遇上这种烦心事,望相关部门给予协助,感 谢!(曾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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