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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兴宁两位老师通过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

mz168 2025-4-16 19:26:41      0 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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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广东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温利英(兴宁市第一中学,信息技术)和管东方(兴宁市华侨中学,语文)两位老师通过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4月15日至21日止(不含公示当天,共5个工作日)。若对通过人员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或兴宁市教育局人事股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

  1、广东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

  邮政编码:510080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020)37628372

  2、兴宁市教育局人事股(兴宁市机场路121号)

  邮政编码:514500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753)3338610

兴宁市教育局

2024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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