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下午,兴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在兴宁市会展中心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并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胜利闭幕。

大会依法选举刘志平为兴宁市人民法院院长,邓利民、邓超明、杨颂阳、黎文怡为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随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邓强为新当选的兴宁市人民法院院长刘志平和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邓利民、邓超明、杨颂阳、黎文怡颁发了当选证书。在与会全体代表和列席人员的共同见证下,新当选的市人民法院院长和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仪式。
如果觉得这篇文章对您有帮助,请打赏支持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