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部分社会组织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的公告
平民政和退役军人社公告〔2025〕2号
经调查,以下社会组织存在2023年度工作报告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情形,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现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将下列社会组织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一、社会团体(5家)
1、平远县家政服务行业协会
2、平远县石正镇尊老孝德保健协会
3、平远县泗水镇用水户协会
4、平远县中行镇植基奖教奖学协会
5、平远县佛教协会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1家)
1、平远县华厦养生文化院
《平远县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实行动态管理,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的社会组织按照规定履行相关义务或者完成整改要求的,可以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移出活动异常名录。
特此公告。
平远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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