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农村电商”工程平台载体规范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市28家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提交的运行数据,发现兴宁市四季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梅州市五二零农林科技有限公司、梅州市华众种养专业合作社、兴宁市顺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云山谷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梅州)有限公司5家示范站受多种因素影响,现已无法发挥开展培训和带动就业创业等基本功能,农产品网络销量及销售金额无法达到示范站正常运转标准,也无法按要求完成规范整改。拟取消以上5家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的运行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3月27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个人或单位对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有异议的,请向我单位投诉反映。
联系地址:兴宁市曙光南路33号就业大厦。
电话:0753-3320402。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局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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