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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水口发生一起三车相撞事故!1 人死亡、2人受伤!调查报告公布…

mz168 2025-3-21 13:01:43      0 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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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11 月 16 日 9 时 30 分许,兴宁市水口镇水东村路段发生一起三车相撞造成 1 人死亡、两人受伤及三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2023 年 11 月 24 日,梅州市安委办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为查清事故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吸取事故教训。依据有关法律法规,2023 年 12 月 11 日,经兴宁市人民政府同意,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成立了由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务中心、市总工会及属地政府等相关人员组成的兴宁水口“11·16”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


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阅资料、人员问询、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总结了事故的主要教训,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事故发生的经过:

2023 年 11 月 16 日 9 时 30 分许,宋某驾驶粤 MN0889 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粤 MH639 号牌重型栏板半挂车,从兴宁市水口镇方向沿 G355 线往丰顺县方向行驶,行至 G355 线 643K M+50M 兴宁市水口镇水东村路段时,在超越同方向由黄某驾驶的无号牌电动四轮车(乘载陈*兰、陈*香)过程中,驶入对向车道与相对方向由曾桓文驾驶的粤 M19672 号牌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发生碰撞,同时与无号牌电动四轮车发生刮擦,致使电动四轮车碰撞道路外树木,造成驾车人宋某当日送医抢救无效死亡、乘电动四轮车人陈*兰、陈*香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更多详细调查报告,请查看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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