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民政局
关于举办骨灰树葬活动的公告
根据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21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节地生态安葬奖励措施的通知》(兴民字〔2018〕121号),为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方式,树立文明丧葬新风。兴宁市民政局决定举办骨灰树葬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树葬活动举办时间
2025年4月3日上午10:00。
二、树葬地点
新陂镇先声村兴宁市殡仪馆树葬区。
三、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3月31日止。
四、报名地点
有意参加活动的亲属代表,请到兴宁市民政局社会事务股(兴宁市贵中路2号)
电话:0753-3251275
或兴宁市殡仪馆报名(兴宁市新陂镇先声村)
电话:0753-3268101
0753-3268311
五、奖励办法
依据政策,给予每宗参加骨灰树葬活动的家属,奖励1000元(特困人员属非奖励对象)。
六、注意事项
报名时,请亲属代表携带逝者火化证(或骨灰寄存证),逝者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亲属证明,亲属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银行账户复印件(自行复印)。
兴宁市民政局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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