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梅州168网友爆料,事情发生在2025年春节前,在兴宁市新圩镇蓝二村,村民廖某华和他的老婆,带着刀子和煤油(即是洋油)来到窝里老屋夸后面的大树下,用刀子把大树的皮剥掉,剥了一大圈,然后把煤油浇在大树剥了皮的口上。

后经过村委领导协调后,廖某华同意赔偿给大树权益人500元。
对于这样的处理结果大树权益人表示不满意,不满意的原因是,担心以后那条被浇上了洋油的大树,自然会慢慢死了,死了没所谓,但万一哪一天大树突然倒下来,搞到路过的行人,这个责任谁来负?
希望村里有关领导,看是否对大树进行评估一下,或后续多关注一下大树的情况,避免发生不必要的悲剧!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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