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梅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中央2025年(清算2024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梅市交字〔2025〕51号)要求,现对我市2024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分配计划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3日-3月10日,任何组织或个人如对上述数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兴宁市交通运输局提交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或如实签署姓名,并附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53-3259181
地址:兴宁市交通运输局6楼运输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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