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法院长张军向大会作最高法工作报告。
报告提到,王佳佳、陈声欢等17名司法人员忠诚履职,献出宝贵生命。

陈声欢 资料图
陈声欢出生于1966年12月,广东丰顺县人,生前曾任广东梅州市丰顺县司法局局长、兴宁市人民法院院长、大埔县人民法院院长等职。
据广东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消息,2024年11月25日,该基金会理事长李京一行赴梅州丰顺县,现场慰问因公牺牲的丰顺县法院原院长陈声欢同志的家属。
李京看望陈声欢同志遗属并进行了亲切交谈,现场送上了慰问金,表达了政法系统和社会各界的关爱之情,并叮嘱她保重身体,积极面对生活。
陪同慰问的梅州市中院政治部负责人及丰顺县法院主要领导表示,要继续关心关注陈声欢同志家属子女的情况,及时帮助和协助解决他们工作生活中的困难。
陈声欢履历:
曾任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6年11月,当选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人民法院院长。
2020年7月29日,兴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接受陈声欢辞去兴宁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
2020年8月,任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代院长。
后任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
2021年11月,当选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人民法院院长。
后任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人民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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