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名单
(2025年3月4日兴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免去:
罗建新的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蓝广新的兴宁市人大常委会福兴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毛启华的兴宁市人大常委会福兴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吴尚华为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建鸿为兴宁市人大常委会福兴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
刘媚村为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决定免去:
吴尚华的兴宁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曾新胜为兴宁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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