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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报建宅基地需要哪些资料和必备条件?

mz168 2025-2-28 23:43:33      0 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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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民问:申请报建宅基地需要哪些资料和必备条件?


有关部门答复:


  村民申请报建宅基地需要以下条件和流程:

  一、申请条件:

  (一)建房申请人必须为宅基地选址所在地村民小组村民。

  (二)建房申请人必须符合“一户一宅”条件。

  (三)建房申请人申请使用的土地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批准实施前,按照经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执行)。

  (四)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二、审批管理流程

  (一)村民申请。

  村民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建房书面申请:

  1、农村宅基地建房用地申请书;

  2、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

  3、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

  4、申请人户口簿和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属委托办理的,同时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二)村(居)审查。

  1、农村经济合作社收到村民申请材料后,经济合作社户代表会议讨论(三分之二)同意后,将申请理由、位置、面积,以及建房层高、面积等情况在本合作社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情况签署意见后,将村民申请材料、经济合作社户代表会议记录、公示证明材料等报村民委员会审查。

  2、村民委员会重点审查合作社报送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农户是否符合“一户一宅”、建房用地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征求了建房用地相邻权利人意见等。审查通过的,由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后报镇政府审查审批。

  (三)镇级审批。

  1、村(居)将农村宅基地申请材料报送镇级农业农村办公室,由镇自然资源工作组牵头,综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查,提出审批意见。

  2、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规划区内村民(布头村、群兴村、博溪村、松陂村、先锋村)建房,镇政府出具审核意见后需报园区管委会审核。

  3、镇政府根据各相关部门联审结果,对农村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批。审批同意的,核发《农村宅基地批准书》《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审批不同意的,由镇政府加具说明,交村民委员会退回申请人。

  4、公布审批结果。镇政府推行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审批管理“五公开”制度,实行村庄规划、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审批结果、投诉举报全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村民建房。

  村民经依法取得建房用地手续后,应在农村宅基地批准书有效期内实施。同时,村民动工建设时应向镇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放线、丈量,住宅建成后申请验收,镇政府出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通过验收的,持《农村宅基地批准书》《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等资料,可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感谢您的来信!

  兴宁市水口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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