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解决我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摩电”)交通安全突出问题,全面加强摩电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防范化解摩电交通安全风险,持续推动我县道路交通安全保持稳中向好态势,平远县公安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为期12个月的摩电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5年3月—2026年3月。
二、整治范围
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
三、整治重点
1.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行、闯红灯;
2.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超员;
3.饮酒或醉酒驾驶;
4.无牌无证、假牌套牌、报废、非法改装等;
5.其他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整治措施
整合交警、巡警和派出所等警种力量,组建摩电整治专业队,深入到摩电交通安全风险突出的国省道穿城过镇路段、城区主要路口路段、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等重点区域。
五、法律责任
对不服从交警管理,拒绝、对抗和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请广大摩电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办齐相关牌证,出行做好安全防护,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共同营造更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平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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