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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远县公安局关于开展摩托车、电动车违法专项整治行动的公告

mz168 2025-2-28 22:34:05      0 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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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着力解决我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摩电”)交通安全突出问题,全面加强摩电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防范化解摩电交通安全风险,持续推动我县道路交通安全保持稳中向好态势,平远县公安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为期12个月的摩电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5年3月—2026年3月。


二、整治范围

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


三、整治重点

1.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行、闯红灯;

2.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超员;

3.饮酒或醉酒驾驶;

4.无牌无证、假牌套牌、报废、非法改装等;

5.其他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整治措施

整合交警、巡警和派出所等警种力量,组建摩电整治专业队,深入到摩电交通安全风险突出的国省道穿城过镇路段、城区主要路口路段、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等重点区域。


五、法律责任

对不服从交警管理,拒绝、对抗和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请广大摩电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办齐相关牌证,出行做好安全防护,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共同营造更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平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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