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于3月1日起上调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
《通知》明确,从2025年3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由原来的1620元统一调整为1750元。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同步调整,自2025年3月1日起,新开户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750元。存量缴存职工缴存基数为上一年度平均工资,无需按本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于2025年7月1日年度调整时间段统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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