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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城市智慧停车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公示

mz168 2025-2-28 9:45:24      0 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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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项:《兴宁市城市智慧停车项目》


       二、实施单位及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兴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兴宁市人民大道秀塘围兴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局办公楼一至三层)

  邮政编码:514500

  联系人:黄胜龙

  电话:0753-3332866

  邮箱:3194586395@qq.com


       三、风险评估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估单位:深圳市龙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龙飞大道333号启迪协信4栋1320-1324

  联系人:艾飞

  电话:18608646520

  邮箱:28787862@qq.com


  四、《兴宁市城市智慧停车项目》概况

  兴宁市城市智慧停车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兴宁市城区道路及公共区域停车场,包括在城区道路范围内统一规划的临时停车泊位(路内停车位)和在道路外的公共区域停车场。项目拟建设改造8527个车位,其中:路内智慧泊位7108个,路外停车场1419个车位。建设内容:采用高位视频、低位视频和地磁相结合方案,主要包括城市级智慧停车平台、智能泊位设备、停车场建设、充电桩建设、停车交通设施建设、运营中心建设及其他停车相关服务建设等。

  项目建设投资为27768.91万元,其中:项目建安工程费用4418.3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1111.70万元(含有偿使用费20351.81万元),基本预备费用258.91万元,建设期利息为1980.00万元。

  项目资金由资本金及金融机构融资资金两部分构成,项目资本金金额为5768.91万元,项目资本金比例为项目总投资的 20.77%,项目需贷款融资金额为22000.00万元,金融机构融资资金比例为总投资的79.23%。


  五、社会稳定风险调查主要方式

  1、发布公告。向项目实施所在区域进行公告、公示。

  2、实地走访、问卷调查。深入走访相关群众及单位、发放问卷调查、开通热线电话和电子信箱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

  3、对各方意见进行汇总整理,形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六、公告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微信等形式与评估单位联系;

  2、对拟实施事项有关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之内向项目实施单位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兴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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