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兴宁市民问:
了解到,梅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纳入豁免清单,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须办理规划许可报建手续。即目前不能从自然资源局网站上查询到“ 规划许可公示公布 中的 加装电梯批前公示” 根据协商公示要求:在增设电梯过程中需要有公示。 请问有无网络公示路径可供查询?本人常年居住在外地,无法看到实体公示牌信息。
兴宁有关单位回复了,一起来看看:
关于梅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公示路径的说明
您好!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市辖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规定的通知》(梅市府规〔2023〕8号)相关规定,现就您咨询的加装电梯公示事宜答复如下:
政策调整说明
自2023年10月1日起,我市已将符合条件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纳入豁免清单,不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故自然资源部门官网不再发布相关批前公示。
现行公示要求
根据第十四条规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收到增设电梯申请后,应当在拟增设电梯的工程现场、小区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对拟建电梯建筑设计方案、签名同意书、效果图、联系电话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日。暂无网络途径查询,考虑到您常年居住在外地,建议联系在当地的亲朋好友代为现场查看;如需协助联系具体项目负责人,我们可协调属地社区提供点对点服务。
兴宁市人民政府兴田街道办事处
2025-02-26
如果觉得这篇文章对您有帮助,请打赏支持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