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顺县公安局关于开展摩托车、电动车违法专项整治行动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电动车的交通安全管理,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丰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自即日起,联合各派出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二、整治时间2025年2月 24 日—2026 年 3 月1日。
三、整治重点
1、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行、闯红灯的;
2、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超员;
3、饮酒或醉酒驾驶;
4 、无牌无证、假牌套牌;
5、 其他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法律责任对不服从交警管理,拒绝、对抗和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请广大电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杜绝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共同营造更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丰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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