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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选赵超文为梅州人大代表;张伟兰、李坤明等五人辞去人大代表职务

mz168 2025-1-14 11:22:59      0 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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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强主持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依法补选赵超文为梅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决定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于2025年2月下旬在兴城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红彬、温建文、刘瑞灵、石秀芳、曾秋勇及委员共27人出席会议。市领导黄志勇、陈远辉,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府办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和不是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委、办现职副主任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补选赵超文为梅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表决通过了补选梅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监票人和工作人员名单;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补选赵超文为梅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法律法规,其代表资格需报梅州市人大常委会确认。

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的决定》《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人员的决定》。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定于2月下旬在兴城召开,大会将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兴宁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兴宁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兴宁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兴宁市2025年本级预算,审议《兴宁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审议和票决兴宁市2025年度十件民生实事项目,并进行有关选举事项。

会议听取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信访局等5个市政府组成部门工作情况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个别市十六届人大代表辞职事项。


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兴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25年1月13日兴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兴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兴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2月下旬在兴城召开。建议会议主要议程有:

一、听取和审议兴宁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兴宁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计划草案报告,批准兴宁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兴宁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报告,批准兴宁市2025年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兴宁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审议《兴宁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 

八、审议和票决兴宁市2025年度十件民生实事项目;

九、选举; 

十、其他。

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或因特殊情况需对会议时间作出调整的,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



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兴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人员的决定

(2025年1月13日兴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参照上级人大做法和我市惯例,不是市十六届人大代表的下列人员,列席和邀请列席兴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1、中共兴宁市委常委;

2、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

3、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4、在兴工作居住的广东省十四届人大代表、梅州市八届人大代表;

5、市人民武装部政委;

6、市人民政府有关直属机构和部分省、梅属驻兴单位主要负责人;

7、在兴居住曾担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常务副主任的老同志;

8、出席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的全体委员。



兴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辞职名单

(2025年1月13日兴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接受:

张伟兰、李坤明、温会权、丘文勇等四位代表因工作调整,曾梅辉因退休,辞去兴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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