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平远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决定任命:
喻勇为平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
会议决定免去:
吴雨华平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会议决定接受:
周小勇辞去平远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请求;李菲丹、张任锋、蔡平、凌来泉、刘立新、沈登桂、卢雄昌、张伟英、杨志、姚莉辞去平远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谢婷辞去平远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如果觉得这篇文章对您有帮助,请打赏支持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