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反映,梅州市五华县一中学要求学生签字承诺“如果我出现自残、自杀行为,均与学校无关”,引发关注。
网传《承诺书》显示,“我将永远珍爱生命,尊重生命,热爱生活,珍惜生活……如果我出现自残、自杀的行为,均与学校无关,我本人及家长或监护人不会以任何理由向学校及学校工作人员主张任何损失和赔偿,也不会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发文网友称,涉事学校为五华县一中学。该网友认为,校方要求学生签署《承诺书》,有为了预防恶性事件,无视学生生命权,推卸责任的嫌疑。
12月25日,涉事中学多名老师表示,会向相关领导反馈,届时将有专人回应。五华县教育局工作人员回应称,12月25日上午有收到学生家长的相关投诉,他们已经向校方反馈,届时由校领导给家长进行解释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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