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火灾案例警示
2024年10月14日下午16时,梅州市兴宁市兴田街道一民房突发火灾,现场火势凶猛 、浓烟滚滚。
兴宁市消防救援大队接到报警后,迅速组织出动6辆消防车,23名消防救援人员,赶赴现场处置。
经过两小时,明火被成功扑灭,所幸无人员伤亡,过火面积约95平方米。
经调查,此次火灾为建构筑物火灾,起火建筑为砖木结构建筑,起火材料为木头,起火原因为居民用火不慎。
自建房历来是防火重点场所,不少老旧民房存在着大量安全隐患,消防基础设施相对较差,居民消防安全意识薄弱,一旦疏忽大意,极易引发火灾,且事故损失巨大。做好日常的防火工作十分重要!
(梅州消防 兴宁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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