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案件无小事!兴宁市公安局聚力“我为群众办实事”,始终坚持破小案、保民生,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财产安全。近日,兴宁公安成功抓获盗窃犯罪嫌疑人1名,追回被盗抽水泵、磨浆机等物品一批,为群众挽回了损失。
近期,兴宁市公安局新圩派出所接到新圩镇虎洞村的多名群众报警称家中被盗。民警迅速展开调查,发现被盗的物品为群众家中放置的电饭煲、磨浆机、抽水泵、电线等家用物品,虽然被盗物品价值不大,但影响辖区群众生活。
根据现场勘查和走访调查情况,结合嫌疑人作案后轨迹及体貌特征,新圩派出所联合刑侦大队民警全面开展排查工作,迅速锁定辖区内有盗窃前科的翁某有作案嫌疑。经布控,民警于10月8日在梅县区畲江镇将翁某(男,新圩镇人)抓获。
经查,翁某因没有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平日生活拮据,便萌生盗窃的念头,进入新圩镇虎洞村多处房屋中实施盗窃,随后将盗窃的物品变卖至废品店。
目前,犯罪嫌疑人翁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犯罪分子大多采用爬门、爬窗、撬锁等方式入室盗取财物,被盗物品以现金、首饰、手机等便于拿走的贵重物品为主。兴宁公安在此提醒大家:
1、贵重物品妥善放置,大额现金存入银行,贵重物品放好锁牢、分开放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2、发现被盗,要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于公安机关通过现场勘验、提取相关痕迹、物证,积极向警方提供线索。
3、安装安防设施,有条件的可以安装门磁、看家摄像头、安全性能较好的防盗锁等设备。
(兴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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