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报道了一起大埔县人民法院审理的销售假静丙的案件。
近日,记者从大埔县人民法院了解到,该案的一审判决结果出来了。
2023年2月5日,被告人丘某以每瓶500元的价格拿到了120瓶假的上海莱士静注人免疫球蛋白(俗称“静丙”),后以每瓶630元的价格卖给被告人丁某98瓶进行分销。丁某将其中的80瓶以650元的价格销售出去,最终被告人丘某从中获利10400元;被告人丁某则获利1600元。
大埔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丘某、丁某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销售假药,已经构成销售假药罪,一审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丘某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800元。
二、被告人丁某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4000元。
守法经营才是正道,希望这起案件能给商家们敲响警钟。
(大埔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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