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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命叶铭光同志为梅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mz168 2024-6-30 21:23:20      0 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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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上午,梅县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曾庆辉主持召开梅县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芳、叶世振、张炳荣、钟匡仁、叶金胜参加会议,副区长何华坤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年度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加强科技创新引领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对区教育局、区审计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三个职能部门开展工作评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叶铭光为梅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并举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仪式。


曾庆辉强调,区政府要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强化对全区国有资产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强化制度建设,抓牢资产盘活,抓精资产管理,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充分认识土地保护的重要性,统筹做好“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两篇文章,用足用活各项政策,着力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强化土地要素保障,助推梅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各职能部门要通过工作评议和满意度测评,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推动区委、区政府重要部署和重点工作高效落实。


曾庆辉要求,新任命人员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和公仆意识,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水平,扎实工作;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自觉接受监督,勤政廉政,依法行政;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造福人民为最大政绩,把为人民谋福作为首要任务,用心用情用力为人民办实事、做好事,不负人民重托,以新担当新作为推动梅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梅县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45号)

根据《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经梅县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审议通过,决定任命:

叶铭光同志为梅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特此公告。


梅县区人大常委会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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