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宣布
2024年广东普通高考评卷工作已经完成
将于6月25日11:30起
向已在高考报名系统绑定的手机号码推送成绩
6月25日12:00起,考生可通过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ID:gdsksy)小程序、
百度智能小程序和“广东招考在线”小程序查询成绩。
7月4日10:00起
考生可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小程序
和百度智能小程序自行下载并打印成绩证书。
考试成绩复查
(一)申请复查程序
考生获得高考成绩后,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疑问,可在6月26日17:00时前携带准考证到所在中学或当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提出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并按复查科目填写《考生申请复查普通高考各科目成绩登记表》。
复查内容为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答卷是否漏评,答卷扫描是否准确,不涉及评分标准掌握的宽严问题。
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于6月27日11:00前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招生管理系统,选择成绩复查菜单栏下的普高统考复查登记功能,按要求录入申请查分的考生资料。
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需组织专人负责考生申请成绩复查工作,及时按要求录入考生查分申请信息。省教育考试院将于6月28—29日组织专人进行复查。
(二)复查结果告知
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考生,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将对其分数进行更正,更正后的成绩除直接发送给本人外,同时由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通知考生本人。
复查后,分数无误的考生名单电子文档将反馈给各地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由各地市通知考生。考生可以通过网络方式查询,申请查分的考生可于6月30日9:00起通过“广东招考在线”小程序成绩查询模块按相关提示查询复查结果。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各地各中学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教育评价改革和教育部对高考宣传要求,落实主体责任,严禁通过任何形式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升学率”“高分屏蔽生”“高考喜报”等内容,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向班主任和学校报告高考成绩,不得在录取前统计发布高分考生分布情况,严禁以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擅自评论、炒作高考相关内容,避免引发社会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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