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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20家企业当事人下落不明,吊销!

mz168 2024-5-28 22:13:30      0 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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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当事人下落不明,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现将梅州泷腾实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共20家)涉嫌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梅县市监吊销罚字〔2024〕34号)以公告的方式予以送达,受送达人详见附件名单,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书(梅县市监吊销罚字〔2024〕34号)


梅州市梅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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