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县对已过期的一批采矿许可证进行了清理(名单详见附件)。截至目前,该批采矿权逾期未按规定办理延续登记手续,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并予以公告,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后,采矿权人仍应按规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土地复垦等生态修复义务。请采矿权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公告期满不办理的,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依法注销采矿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过期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名单(2024年第一批)
五华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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