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月7月份,大埔县茶阳镇的一女子邝某因离婚一事与其丈夫发生争吵及肢体冲突,令人没想到的是,邝某在冲动之下,竟然打开了家中厨房内正在使用的!
眼前这名坐在被告席的女子正是当时作出冲动选择的邝某。事发当天晚上,夫妻两人由口头争吵升级为肢体冲动,而邝某在挣脱丈夫肖某刚的控制后,跑进了厨房。
公诉人:(邝某)因情绪激动到厨房内将正在使用的液化石油气瓶拆下并打开阀门,任由液化石油气从瓶口喷射出,进而弥漫至整个住家及周边,随后,肖某刚打电话报警。
整个过程虽未酿成重大危险事故,但事后经广东省惠州市石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石油石化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鉴定,案件中液化石油气瓶里的气体属于危险货物第2类第2.1项易燃气体。事后,被告人邝某被大埔县公安局现场传唤到案接受调查。
2023年10月8日,邝某因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坐上了大埔县人民法院的被告席。大埔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邝某无视国家法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业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审判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邝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大埔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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