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已婚,户口在兴宁新陂镇派出所,父母户口在兴田派出所,且在兴田辖区内有一房产(父母名下)并一起居住,近日看到广东省政府2015年6月24日发文<<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第四点中提到:
(十二)放开直系亲属投靠。除广州、深圳市外,其他市进一步放开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间相互投靠(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投靠),不受婚龄、年龄等条件限制,凭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申请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现想将本人户口迁到父母处,请问要如何办理?谢谢!(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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