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男女绝对可以成为好朋友,不一定就会发展出爱情。那是因为爱情与友情往往令人混淆不清。当然亦有人怀疑异性间能否有纯友情存在。
当然,强烈的爱慕,震憾心弦的感情很容易区别出来。然而,淡淡的,细水长流的爱情与推心置腹、无所不谈的友情往往只差一线。
我们无论对爱人或友人常会渴望与之亲近,谈天说地,寂寞时希望他会在旁让你依赖。虽然有研究报告指出,女性较男性容易分辨友情和爱情。但无论男女,都会产生混乱迷惑。不让自己搅乱了「情人知己」,必要弄清爱和喜欢的两项标准。要知道,喜欢并不等同爱。
爱的标准
我愿意为她/他赴汤蹈火。
我想永远独占她/他,我妒忌她/他与别人相处愉快。
无论干甚麽总是想着她/他。
我最关心她/他的幸福。
和她/他在一起时,禁不住常常凝望对方。
若失去她/他,我会很痛苦。
我觉得使她/他幸福是我的责任。
她/他获别人赞赏时,我会很高兴。
若她/他感到沮丧,我也会变得失落,并希望第一时间去鼓励她/他。
无论她/他做错任何事,也不忍心怪责她/他。
我常有保护她/他的冲动,总之不想看她/他被人欺负。
喜欢(欣赏)准则
我欣赏她/他做事能干。
孤独时,和她/他倾谈是件悦事。
我从不嫉妒她/他和别人在一起。
我信赖她/他的判断力。
当我觉得她/他可怜或遇挫折时,希望能帮助及开解她/他。
她/他对我好,所以我也待她/他好。
她/他是个受欢迎人物,我很欣赏,也希望像她/他一样受大众欣赏。
她/他性格外向,易讨人喜欢,适应能力强,还有很多强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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