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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托管(课后服务)

mz168 2022-10-18 15:59:28      0 8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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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民“静默”于2022-10-16反映关于学生托管(课后服务)的问题:

你好!我是兴宁市齐昌小学一年级学生家长。在这里我想反应的是学校的托管服务问题,学校托管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学生家长因为工作而没时间在学生放学后接回家提供的一种课后服务,其出发点是好的,有需要的家长都可以自愿选择这样一种服务,但现在学校的做法是,班级里有托管的学生老师会布置一些家庭作业,而没有托管的学生就没有,有些知识点也针对有托管的学生讲,有些巩固性的练习题也只有托管学生才有,以及其它种种,这是不是有失教育的公平性?学校是不是也在变相得让其它没选择或没必要托管学生的家长也选择托管呢?学生不是学校赚钱的工具。诚然,选择托管的家长,他们的孩子理应得到应有的课后服务,但除此之外,每个学生在学校都应该享有最基本的教育,最公平的教育,这是最起码的,而不应区别对待!


兴宁市教育局2022-10-18答复如下:

尊敬的学生家长,您好!学校收到你质疑教师区别对待参与托管和非托管学生的问题,现答复如下: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3号)中,对严控书面作业总量明确要求:学校要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安排适当巩固练习;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参与托管服务的学生,除安排一定时间的体艺类活动外,考虑到一二年级学生抄题困难,教师会利用展台展示读写内容,组织学生进行读写训练辅导,这是服务工作的需要。至于没参加托管的学生,除了完成学校布置每天15分钟的跳绳、踢毽子体育锻炼任务外,倡议家长也可以鼓励小孩自主自觉进行课外阅读和书写训练。是否参加托管,学校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尊重学生及家长自愿原则,也严格要求教师在平时的常规教学工作中不准区别对待是否参与托管的学生。

齐昌小学

202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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