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民“luo”反映“房屋逾期未交付一年多”的问题:
本人自购鸿源会所综合楼405号,按合同应该2020.6月交付使用,因疫情逾期半年交付情有可原。现又过半年多,未能交付业主。按揭却2019年底开始,催促鸿源公司尽快交付。
兴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7月20日答复:
一、经核实,兴宁市鸿源花园鸿福区会所综合楼目前暂未完成竣工验收。我局已督促建设单位尽快组织竣工验收,据建设单位反馈,该工程正对规划、消防等进行逐项验收,预计在9月份进行联合验收;
二、房屋交付前,开发商必须出示工程竣工验收凭证,否则业主可拒绝收房;
三、因延期交房造成的损失,可依据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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