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网友爆料,近期,兴宁市人民医院侧旁有一停车场(高岭下停车场),停车收费每次10元,只提供停放不负责保管,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3月2日,据兴宁市人民医院工作人员称,该停车场不属于兴宁市人民医院的,是老百姓的,医院内的停车场不收钱的,从来没收过钱。有车主看那里比较方便,就开车进去那里,村民见这么多车停在那里,想赚点钱,于是就搞了这么一个停车场,目前医院方已报案处理了。
接报后,当地派出所民警去现场处理,并在教育村民的时候就把牌子拿掉了,据派出所民警称,那块空地,政府原先想征收作为一个市场的,后来跟当地村民没有具体协商好。去年,因为疫情,借给了人民医院做为停车场,一年都没有收费的。在2月28日,当地村民竖起了个牌子,说要收费。
昨天(3月5日),高岭下停车场仍在收费,收费的牌子又出来了,同时高岭下停车场收据中仍有显示“只提供停放,不负责保管”的提示!
有车主表示,如此收取停车费合法吗?是否涉嫌非法经营呢?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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