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原主席刘坚涉嫌受贿一案,由梅州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梅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梅县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8月12日,梅县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坚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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