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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议兴宁200辆共享电单车被扣事件!附几点建议…

mz168 2020-7-19 16:42:14      0 8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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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兴宁200辆共享电单车全被扣了,刚推出来就夭折了!

据悉,一家企业在兴城投放了200辆共享电单车,未经市政府批准、也未向城管部门报备,因违规占用公共场地,200辆共享电单车全部被城综局给暂扣了!


此事发布后,引起兴宁广大市民热议,有人支持共享电单车的存在,有了它,大大方便了很多市民,有人也持反对意见,由于部分人素质较差,会乱停乱放,同时也会占用公共场地,甚至有可能会堵塞。当然,还有市民担心,如果共享电单车完全禁止了,刚充值的钱,不知能不能退?


其实,还有一点我们应该要注意到,就是目前电动自行车是需要注册登记的,一车一登记,才可以上路,否则交警部门也会查处的。那么,这共享电单车是否有注册登记?要不然,如此上路,交警部门迟早也会进行查处!


由于不少新鲜事物,在特定场合下,没有特殊的许可规定,那么大家就应该按相应的法律法规执行,其实把各自承担的责任界定好,也就不难解决这个问题了!


先来看看会有哪些问题?

1、共享电单车(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不需要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就可以骑行,非常便民。

2、目前有关规定下,电动自行车需实名注册登记。

3、占用公共场地,报批政府有关部门,并需要得到市政府批准许可。

4、共享电单车流动性大,难免会出现一些交通事故,责任由谁来承担?用户?投放企业?保险?等等。


小编大概想到了以下几点来解决问题,供政府有关部门、企业及广大市民参考:

一、投放共享电单车的企业需要向政府有关部门报批、获得批准后,企业与政府有关部门共同维护,不阻碍交通,不乱停乱放,相关维护费用由企业支付,如若维护成本较高,部分维护人员可以考虑引入当地义工人员,让城市公益动起来;

二、以企业名义批量注册登记,发放牌照,若用户使用共享电单车引起交通事故的,责任由企业和使用用户共同承担,同时,企业可以为共享电单车及使用用户购买保险,与保险公司合作承保事宜,以避免出现较大赔付时使用用户无法承担经济赔偿能力而跑路的情况;

三、加强交通知识宣传,共享电单车不可以进入机动车道行驶,如无明显的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划分,共享电单车应该尽量靠右行驶。

四、提醒配戴安全头盔的问题,法律规定上虽然没有强制性要求驾驶非机动车一定要戴,但是为了自身安全,建议使用用户自行配戴安全头盔!

五、每一位市民,都能从自我做起,规范停放,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骑行,共建文明兴宁!


如果你有更多更好的提议,欢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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