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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公安破获1.1亿特大虚开发票案 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

mz168 2020-7-14 18:21:08      0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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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兴宁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对打击涉税犯罪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最大限度的挽回国家税款损失。7月6日,在兴宁公安高压打击和全方位追逃下,虚开发票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张某奎到兴宁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至此,3名犯罪团伙成员李某亮(32岁,江西南昌人)、汪某明(34岁,湖南衡阳人)和张某奎(49岁,江西南昌人)全部到案,兴宁公安全线侦破涉案1亿多元的特大虚开发票骗税专案。

循线深挖  揭露空壳公司真相

2019年5月8日,兴宁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梅州市税务稽查局提供的“8·03”专案线索称:兴宁市雷*实业有限公司、兴宁市右*商贸有限公司、兴宁市怡*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等6间公司存在违法虚开发票的行为。经初步调查,上述公司于2018年9月在兴宁市注册登记,开业3个月内集中对外开具大量增值税普通发票,手段狡猾,数额巨大,犯罪嫌疑人开票后迅速失联并欠缴税款,虚开骗税特征明显,国家税款损失重大,影响严重。


兴宁警方高度重视,立即联合税务部门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同时申报公安部,发起集群战役,对该案涉及的犯罪团伙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全链条深度打击。


为摸清涉案公司情况,专案组民警立即利用智慧新经侦平台对涉案公司进行调查分析,发现有11间公司有疑点,均是通过聘请“法人”、“董事”的方式开设的,注册信息存在不实的情况。专案组民警随即以此为突破口,围绕票流、资金流以该11家公司为核心扩线深挖下游购票公司。


扩线追查中,专案组民警发现以上公司是没有实际经营、或是开户后没有资金交易,确系空壳公司。    


数据侦控  智慧严打涉税犯罪

为彻底查清开设这些空壳公司的犯罪人员情况、犯罪事实等关键信息,兴宁警方充分发挥多警种、各部门、全要素的作用,合成作战,部门协调,构建起立体数据化侦控网络,充分结合发票虚开交易形式和特点,以此进行交易痕迹的排查,大数据分析,轨迹细化,逐步往上顺线挖出犯罪嫌疑人相关信息和活动轨迹。


同时抽取精干警力,分赴全国各地展开实地摸排,借助智慧新警务技术,进一步对公司账户、账户流水、人员身份、信息进行核实。经过“线上线下”数据并轨分析、比对研判验证,民警发现账户资金最终流向均指向江西籍李某亮、张某奎和湖南籍汪某明等3人。

侦查发现,该犯罪团伙有完整的发票犯罪制售网络,从招募“法人”“董事”、购买公民身份证信息、注册设立“空壳”公司、开通对公账户到发布信息、接受订单、订立虚假合同、做假账制造虚假付款、开取发票均有明确分工。他们通过空壳公司将虚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开票金额3%—8%的价值对外销售,大肆非法获利,作案手法严密狡猾,涉案范围遍布全国10多个省市。


重拳出击  逃犯躲藏半年后自首


2019年9月18日、19日,专案组对李某亮等人涉嫌虚开发票专案发起第一轮突击收网行动,成立2个抓捕组分赴湖南、深圳、佛山等地进行抓捕,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亮、汪某明,现场扣押银行卡58张、手机32部、U盾20个、印章、合同资料、记账凭证、财务报表、会计账册、个人账册等涉案物品一大批。

同时,对最后一名嫌疑人张某奎进行穷追猛打,网上追逃。在兴宁公安高压严打的态势和法律的震慑下,2020年7月6日,张某奎主动来到兴宁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并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至此,李某亮等人涉嫌虚开发票骗税专案主要团伙成员全部落网。经侦查,该案涉案企业涉及山东、湖南、广西、广东等地100多户企业,涉案金额约1.1亿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亮、汪某明、张某奎等3名嫌疑人已被兴宁市公安局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兴宁公安提醒广大市民,“虚开发票”、“虚开骗税”是严重危害社会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或许有些群众看过一些“代开发票”的小广告,这些广告并不是正规的代开发票,全都是虚开,大家千万不要冒险尝试。请广大企业自觉守法经营,不要因贪图小利而触犯刑法。


下一步,兴宁市公安局将坚决贯彻上级公安机关和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与有关部门配合,持续深入推进打击涉税犯罪工作,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决遏止涉税犯罪的发展势头。


群众如发现相关犯罪线索

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兴宁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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