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去柜员机办理业务的时候
看见别人的卡遗忘在ATM机内
千万不要起贪念
当心“信用卡诈骗罪”找上你
下面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见取款机里有张银行卡,56岁的钟某某(男,蕉岭县人)一时起贪念,从卡里取走了10000元。但法网恢恢,钟某某最终为自己的贪念承担了法律责任。7月9日,钟某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5月15日,市民邓女士到银行咨询办理业务,并到大厅侧的ATM柜员机上取钱,取到现金后,邓女士一时疏忽忘记将卡取走,回到大厅继续办理业务。几分钟后,邓女士的手机收到两条取款5000元的短信提醒。邓女士这才反应过来银行卡忘记拔了,赶紧回到之前取款的ATM柜员机寻找银行卡,发现银行卡已经不见了。于是邓女士立即向银行挂失了银行卡,并报警处理。
邓女士完成操作后未将卡退出
接到报警后,蕉岭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立即开展侦查。通过调取有关视频监控和智慧新警务技术,民警锁定男子钟某某有重大嫌疑。7月9日,钟某某被依法传唤至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接受调查。经审查,钟某某如实交代了其于2020年5月15日,到银行ATM柜员机办理取款业务的过程中,发现别人的银行卡遗留在ATM柜员机后仍继续进行取款操作,并将该银行卡内的10000元取走占为已有的违法犯罪事实。钟某某表示愿意将10000元退还给银行卡主。
嫌疑人分两次取得现金
7月10日下午,邓女士已到蕉岭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领回被取走的10000元现金。钟某某则因一时贪念,涉嫌信用卡诈骗,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市民在ATM机存取钱时,要留意四周有无可疑人员,输入密码时注意遮挡,操作结束后,应及时清点财物,并按照操作提示及时取回银行卡。一旦发现银行卡遗落在ATM机,请及时致电银行先行挂失,若有钱款损失,要立即报警。
(蕉岭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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