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交费是天经地义的事,但家住梅县区扶大的邹某却利用移动基站安装在自家楼上便利,私接电源,不但用电不用交费,而且每个月还可以收几千元电费。但天下哪有这么好的事,这不他就摊上事了。近日,梅县区警方经过缜密侦查,依法查处了一起盗窃电能案件,盗电嫌疑人邹某(男,55岁,梅县区人)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今年6月23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公司负责人刘某到该局扶大派出所报警,该公司架设在梅县区扶大铁炉潭村一饭店楼顶的信号基站电源被人偷电近19万度,损失约13万余元。接到报警后,该所立即组织警力进行调查,经过调查走访,发现该栋楼的屋主邹某有重大作案嫌疑,7月6日,迫于公安机关的压力,邹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查,2014年5月,邹某利用铁塔公司租用其住家天台架设信号基站的便利,雇佣电工在信号基站的电源线上私搭电线供自己家里使用;尝到用电不用交电费甜头后,邹某更是得寸进尺,2017年9月初,邹某住家的1-3楼租给他人开饭店后,再次雇佣电工在铁塔公司信号基站的电源线上私搭电线供饭店使用,并每个月收取饭店5000元电费;同年9月,邹某自已开作坊后,又再次雇佣电工在基站的电源线上私搭电线供作坊使用,直至2019年11月,铁塔公司发现异常后,才收手,没有继续偷电。经初步统计,66个月内盗得电能近19万度。
目前,邹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梅县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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