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上午,区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审议决定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任命刘演政同志为梅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曾庆辉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敏、李丹玲、王英豪、梁新强、叶世振等参加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赖启忠列席会议。
会议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审议决定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任命刘演政同志为梅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曾庆辉为新任命同志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庄严的宪法宣誓仪式。
曾庆辉向梅县区的市、区、镇人大代表发出倡议,强调要做尊法学法的示范者,准确把握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把掌握和运用民法典作为履行自身职责、做好群众工作、推动改革发展的必备知识和能力;要做普法讲法的带动者,自觉主动投入到普法宣传的热潮中,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俗易懂的语言开展普法宣传工作;要做守法用法的践行者,把推动民法典实施与做好本职工作有机统一起来,引领和推动全社会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希望新任命的同志把新的岗位作为服务苏区振兴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新起点、新舞台,为加快梅县苏区振兴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公告:
梅县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75号)
根据《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经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7月10日审议通过,决定任命:
刘演政同志为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特此公告
梅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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