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5月28日),不少梅州的网民在传“6月1日起,梅州交警开启整治,后排不系安全带罚200元,司机朋友们注意了”的消息。
那么对于后排不系安全带罚200元的是否有法律依据呢?
2020年4月21日,公安部通知,自2020年6月1日起,将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行动期间,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强执法管理,依法查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以及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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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全国不少地区,也在传这个后排不系安全带罚款的情况,来看看那些地区的是怎么说的?
在上海,有关处罚细则为:司机不系安全带,高速公路,记2分,罚200元;城市快速路,记2分,罚100元;其他道路,罚100元。乘客不系安全带,罚50元。
在江苏,据南京交警介绍,普通道路行驶,乘客不系安全带罚5元,乘客在高速公路行驶不系安全带罚20元,近期这个标准没有变化。
在湖南,据长沙交警介绍,行人、乘车人违反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视情节处10元以上20元以下罚款。
看来不同的地区,罚款的金额还是不一样呢?那么针对不系安全带是否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呢?这个肯定是有的,一起来看看……
开车不系安全带的可以罚款,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元;(二)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乘车人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罚款20元;(三)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不扣分。
那么,在我们梅州,后排不系安全带罚200元,又是否合理呢?你怎么看?
最后,不管最终罚款多与少,还是要提醒广大驾驶人、乘坐人员,为了安全,还是要系好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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