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本应立即报警、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可现实中总有一些人心存侥幸“溜之大吉”。4月20日,在兴宁龙田老溪唇桥路段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交警仅用三小时就将肇事者查获归案。
简要案情
2020年4月20日18时40分左右,高某无证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从兴城往龙田方向行驶,行至龙田与合水交接的老溪唇桥路段时,与一辆同方向刘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二轮摩托车倒地(刘某受伤)的交通事故,发生事故后,高某驾车逃逸。
交警大队兴南中队办案民警赶到现场后,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并向周边群众了解事故发生时的情况,同时安排警力调取沿途监控视频进行追踪,很快就锁定了逃逸的三轮摩托车,于当日21时30分左右在合水镇一出租屋将肇事者高某查获。在证据面前,高某供述了其无证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在龙田老溪唇桥与一辆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后驾车逃逸的事实。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交警提醒
随着智能交通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等科技手段的广泛运用,您的一举一动都在监控之下,在此提醒各位司机朋友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积极救助伤者,履行自己的法律义务,千万不要为逃避法律责任而选择逃逸。(兴宁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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