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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一男子趁“疫”作乱,被抓了!

mz168 2020-2-23 23:03:50      0 3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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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

在公安机关全力开展防控疫情之际,

有人却趁机作案,

到农村圩镇盗窃摩托车,

但多行不义必自毙,最终难逃法网。


近日,

梅县区警方经过缜密侦查布控,

抓获一名盗窃摩托车违法嫌疑人

周某明(男,35岁,五华县人)。

今年2月8日,有群众报警,称放在畲江高新区某烧烤店门口一辆女装摩托车被盗,损失价值1500元。疫情当前,有人却趁“疫”作乱。接到报警后,畲江派出所与市公安局高新支队联动,组织警力进行调查。经过经查走访,民警在畲江圩镇一栋自建房的楼下停车场发现被盗摩托车。民警判断,嫌疑人可能将盗得的摩托车暂放在圩镇,日后必将返回来骑摩托车。于是,民警决定放长线钓大鱼,暂不将摩托车还给事主,安排专门力量对摩托车进行蹲守布控,立争嫌疑人回现场骑摩托车时人赃俱获。

经过连续多天伏击守候后,2月13日18时许,一名形迹可疑男子来到现场,准备将摩托车骑走,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抓获。

经查,该男子周某明曾经吸贩毒被公安机关多次打击处理,为筹集毒资,2月8日15时左右,从五华来到梅县区畲江镇圩镇盗得一辆黑色女装摩托车后,将摩托车藏匿在圩镇自建房停车场,13日返回现场骑摩托车时被公安机关人赃俱获。同时公安机关还查明,周某明于2月13日9时许,在五华县河东镇高榕村住家内,以针筒注射的方式进行吸食毒品“海洛因”(即吗啡)。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周某明盗窃、吸毒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二十日的行政处罚。(梅县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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