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下午14时30分许,五华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接到报警,称转水镇流洞村附近山上发生山火,民警快速出警赶赴现场处置。
经初查,当天下午14时许,转水镇流洞村民吴某青到该村“洋尾坑”荒塘(田)割野草,割完草后,为方便处理割下的杂草,吴某青拿出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堆放在一起的杂草。风高物燥,火助风威,风势很快引燃附近山上的树木,引发森林火灾,山火发生后,镇村迅速组织100多名扑火队伍对山火进行扑灭,山火直至当天18时许被扑灭。案情发生后,民警迅速控制嫌疑人,并将嫌疑人吴某青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
因当前正处疫情防控期间,根据县疫情防控需要,由镇村按照相关程序对嫌疑人吴某青进行居家隔离14天,待隔离期满后将进行依法严肃处理。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当前,正值春耕生产期间,在此,警方呼吁广大群众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遵守《五华县人民政府森林高火险期禁火令第3号》等有关森林防火的规定,充分提高森林防火意识,在疫情防控期间不添乱,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行为,严防森林火灾发生。(五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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