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当前,设立检查点对来往车辆和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是防控疫情的重要举措,这需要大家的理解和配合,可兴宁市宁中镇男子潘某不仅不配合工作人员的检测、登记,还强行冲卡, 被兴宁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5日。
2月18日16时许,宁中镇枫岭村甘水塘疫情检查点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对来往的人、车进行逐一检测、登记。期间,村民潘某未戴口罩驾驶二轮摩托车经过该检测点,但他不仅不配合工作人员接受检测和登记,还将该检测点的设备踢开后强行冲卡。
兴宁市公安局宁中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联合村委干部前往潘某家中了解情况并对其进行教育,但潘某仍不知悔改,将村委干部的手机摔在地上。民警遂将其传唤至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接受调查。
经询问,潘某对其因嫌检测、登记麻烦,冲动之下冲卡表示后悔。目前,潘某因拒不执行在紧急状态的决定、命令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
当前,全市上下都在积极开展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如您驾驶车辆进出遇到工作人员询问的、出门未戴口罩遇到工作人员提醒的、在家遇到民警、社区工作者入户排查或电话咨询相关情况的,请您一定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请广大市民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拒不执行决定、不听劝阻的,兴宁公安将根据其违法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兴宁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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